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
113年C級裁判講習會暨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依據113年 月 日體總業字第 號函辦理。
貳、目的:培育定向越野運動基層裁判人才,推展定向越野運動,豐富民眾戶外休
閒活動,擴展大眾對國內外定向越野運動之認知。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
伍、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臺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陸、協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柒、上課日期:113年04月13日(六)-14日(日),
113年04月21日(日)裁判實習6小時。
捌、上課地點:
一、學科:國立臺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二、術科:臺南公園
玖、研習內容:認識定向越野運動的基本知識與競賽實務,體驗及學習如何執行 C 級定向越野運動
裁判的任務。
壹拾、舉辦方式:
一、學科課程:
(一) 定向越野運動發展史
(二)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術語(專業外語)
(三) 裁判職責及素養裁判
(四) 裁判技術
(五) 國家體育政策
(六) 運動生理學
(七) 裁判倫理
(八) 裁判心理學
(九) 性別平等教育
二、術科操作:
(一) 定向越野運動紀錄方法(含資訊科技運用)
(二)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技術(含資訊科技運用)
(三)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執法案例
三、綜合座談: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討論
壹拾壹、課程表: 如附件一
壹拾貳、參加對象:一般社會大眾,高中職畢業,需年滿 18 歲。
壹拾參、參加人數:30 人
壹拾肆、報名費:2,000 元(含教材費、講師費、保險費及檢定費)。
壹拾伍、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採網路https://tinyurl.com/22zg4ja3填表報名。
★需上傳資料:
1.2吋證件照片一張(檔名姓名+身分證字號)
2.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前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良民證)。
良民證請逕向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
※可寄到協會信箱orienteeringtw@yahoo.com.tw
二、繳費方式:
銀行匯款:國泰世華銀行 建國分行【銀行代碼013】
銀行帳號: 223-03-200062-1
戶 名: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沈永賢
三、匯款後將繳費收據傳送至:電子信箱orienteeringtw@yahoo.com.tw
四、報名截止日期與時間:113年4 月1日(星期一)中午12:00。
五、已完成報名手續者,概不退費。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動前提出退費申請,
但須扣除行政費 200 元整。
壹拾陸、附則
一、參加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二、研習期間交通、住宿及餐飲事宜煩請自理。
三、課程全程參與完畢者,可參加C級裁判檢定測驗,及格者且參與定向越野活動實習優良者,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將核發 C 級定向越野裁判證。
四、課程全程參與完畢者,核發研習(時數)證書。
五、活動期間本會辦理 300 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參加人員若有其他保險之需求,請自行處理。
壹拾柒、本實施計畫經本會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行,修正時亦同。
客服LINE:@bys193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