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暨增能研習

2024-08-27T08:00:00 ~ 2024-08-28T18:00:00

113 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暨增能研習
實施計畫

壹、依         據:依據113年6 月12 日體總業字第11300001523號函辦理。

貳、目         的:培育定向越野運動基層裁判人才,推展定向越野運動,豐富民眾戶外休閒活動,

      擴展大眾對國內外定向越野運動之認知。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

伍、承辦單位:臺北市定向越野協會

陸、上課日期、地點:

一、學科: 113年08月27日(二)-28日(三)-文雅國小(嘉義市東區文雅街2號)

二、術科裁判實習:113年08月29日(四) -文雅國小(嘉義市東區文雅街2號)

柒、研習內容:認識定向越野運動的基本知識與競賽實務,體驗及學習如何執行 C 級定向越野運動裁判的

   任務。除辦理C級裁判講習會外,並開放受理裁判進行增能研習。

捌、舉辦方式:

一、學科課程:

(一) 定向越野運動發展史

(二)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術語(專業外語)

(三) 裁判運動生理學

(四) 裁判技術

(五) 裁判職責及素養

(六) 國家體育政策

(七) 裁判倫理

(八) 裁判心理學

(九) 性別平等教育

二、術科操作:

(一) 定向越野運動紀錄方法(含資訊科技運用)

(二)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技術(含資訊科技運用)

(三)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執法案例

三、綜合座談: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討論

玖、課程表: 如附件一

壹拾、參加對象:一般社會大眾,高中職畢業,需年滿 18 歲。

壹拾壹、參加人數:30 人

壹拾貳、報名費:2,000 元(含教材費、講師費、保險費及檢定費)。

壹拾肆、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填表報名:https://tinyurl.com/238wt7lk。 

恕不受理電話或傳真方式報名。

★需上傳資料:

1. 2吋證件照片一張(檔名姓名+身分證字號)

2.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前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良民證)。

良民證請逕向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

★良民證相關說明(包含本國籍和外國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裁判研習課程:

*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犯殺人罪。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二、繳費方式: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代碼 013】

分行:建國分行

帳號:223-03-2000-621

戶名: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沈永賢

★匯款後將繳費收據或後5碼拍照上傳報名網站

三、報名截止日期與時間:113年8月 20日(星期二)晚上21:00。

四、已完成報名手續者,概不退費。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動前提出退費申請,但須扣除行政費 200 元整。

壹拾伍、附則

一、參加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二、研習期間僅提供午餐,交通及住宿事宜煩請自理。

三、學員每天上午及下午,上課前需簽到,講習會期間累積6 小時(含)以上缺課者, 不得參加學科及術科測驗。

四、考試採學科及術科,共兩項測驗方式,滿分各為100分;考試佔總分比80%,出缺席占總分比20%,總分須達70分始為及格。

五、課程全程參與完畢者,核發研習(時數)證書。

六、課程全程參與完畢者,可參加C級裁判檢定測驗,及格者且參與定向越野活動實習優良者,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將核發 C 級定向越野裁判證。

七、   活動期間本會辦理 300 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參加人員若有其他保險之需求,請自行處理。

壹拾陸、本實施計畫經本會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行,修正時亦同。


裁判增能研習

壹、欲參加增能裁裁研習資格:

凡持有本會核發之 A、 B、 C級之有效運動裁判證者優先其他單位核發之證照經審查認定後亦可報名參加。 (需附上證照影本 )

貳、報名資訊: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年8月 20日 (星期二 )晚上21:00。或額滿為止。

報名方式:採網路填表報名。恕不受理電話或傳真方式報名。

參、報名費用:

日期

時數

費用

8/27(二)

9

900

8/28(三)

9

900

肆、報名人數:以 30人為上限。

伍、繳費方式:銀行代碼: 013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建國分行

帳號:223-03-2000-621

戶名: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沈永賢

★匯款後將繳費收據或後5碼拍照上傳報名網站

陸、頒發研習時數證明

一、是項C級裁判講習課程分 2日進行,欲參加增能進修研習者,可選擇參與2日之中任何 1日之全日課程於講習會結束後,由本會發給當日之研習時數證明。

二、依相關規定: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得向本會申請裁判證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

                                                         113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

                                                                      課程表

日期

時     間

授課內容

講     師

備註

8

月

27

日

 

(二)

07:45~08:00

學員報到

 

文雅國小

08:00~08:10

始業式

 

08:10~10:00

定向越野運動發展史

本會聘任

10:10~12:00

裁判職責及素養

本會聘任

12:00~13:00

午  膳

 

13:00~14:00

性別平等教育

本會聘任

14:10~16:00

裁判心理學

本會聘任

16:10~18:00

裁判倫理

本會聘任

 

8

月

28

日

 

(三)

07:45~08:00

學員報到

 

文雅國小

08:00~12:00

定向越野運動規則

本會聘任

12:00~13:00

午  膳

 

13:00~14:00

國家體育政策

本會聘任

14:10~18:00

定向越野裁判術語(專項外語)

本會聘任

18:00

學科測驗

本會聘任

術科

 

8

月

29

日

 

()

07:45~08:00

學員報到

 

文雅國小

08:00~10:00

定向越野運動紀錄方法

(含資訊科技運用)

本會聘任

10:10~12:00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技術

(含資訊科技運用)

本會聘任

12:00~13:00

午  膳

 

13:00~15:00

定向越野運動裁判執法案例

本會聘任

15:00~

術科測驗

本會聘任

註:本課表如有調整以當日公告為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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